我们就生活在高原身边,对于它却像是永远的陌生人。人与土地的关系总是格外微妙,你可以在某一座城市生活很多年,却发现自己从未了解过它;你也可能偶尔途经一条巷道,惊奇地发现仿佛已在梦中踏过它的砖石千百回。
作家是人类之中比较奇特的一类生物,他们的生活不仅存在于身边,也存在于纸上字中,有一类作家更是擅长于将他的城市搬弄成一个横跨现实与想象的虚构实体,他的那一方土地并不存在,却是真实的。
通过描写局限一地的人物与风景打造出一个专属于作家的世界,这类写作方式中,阿来只能被视为后来者,威廉·福克纳、托马斯·沃尔夫、托马斯·哈代,这些文学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都以他们塑造的乡土割据出一席之地傲立群雄。阿来的优势或许正在于他是后来者,在以某时某地的独立小空间推演大世界的同时,大胆融入自南美文学大爆炸以来风靡世界的魔幻现实主义,在英美文学的那种冷峻现实格调中涂抹出川西高山河谷的浓墨重彩。
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尘埃落定》虽然将故事完全局限在清末民初的康巴藏族聚居地,却展现出辽阔的风土空间与深厚的人文气息。毕竟,如果所有故事只发生在一处,那么这里就是整个世界。
拿起《尘埃落定》只是因为我刚放下阿来的另一部书《空山》,选择书籍时我并不求助于各类书单,我喜欢顺着作者寻找脉络,通常作者们会在书中引荐作者,如果碰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作者,往往他的所有作品都值得一读。因此在开始阅读之前,我对于这个故事并没有任何除作者风格以外的预判,当我发现故事的主人公,这个康巴土司的小儿子是个傻子,我很自然地便联想到福克纳《喧哗与骚动》的主人公之一——班吉,然而很快,我意识到,这只不过是作者虚晃一枪:班吉是真正的智力上存在缺陷的傻子,而《尘埃》中的这个“我”,只是一个众人眼中的“傻子”。
要成为他人眼中的傻子并不需要什么先天的缺陷:“我”不怎么说话,总是在发呆;“我”铲掉地里的庄稼种上不能吃的罂粟;在所有人都改种罂粟的时候,“我”又开始重新种植粮食;“我”本应该在边境上修建堡垒,可是却建成了一个半开放的毫无抵抗能力的建筑……
“我”所做的一切在发生时都是不可理喻的,可是罂粟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偷走罂粟种子的人疯狂拔掉已经成苗的庄稼改种罂粟,于是冬天到来,他们全都要来求“我”出借粮食,“我”修建的原本就不是堡垒,而是一个适宜交易的市场,城市开始在它周边形成、延伸。
当“我”的所思所想都比别人快上两步甚至三步的时候,“我”就是一个傻子,“我”做的事都是“傻事”,既不符合人们普遍的行为逻辑,也完全无法用历史经验推导“我”得出的结论。可是经过多次证明“我”才是正确的之后,人们会开始相信傻子做的傻事,相信其中有某种无法用语言,用人的嘴对人的耳朵言说的真相,即使人们还是无法理解,却变得甘愿听从一个“傻子”的指挥。
人们如此轻率地对待自己无法了解的事物,通过排斥或盲目跟从,我们依靠眼睛看见的表象认识世界,懒于催问自己的心灵和头脑。相反耽于思考、勤于询问世界为何如此样貌的人却被视为“傻子”或需要害怕的“先知”。
阿来用他特有的高山空气与藏族文化背景,藉由一片逝去的土地,一个时而愚蠢时而先觉的“傻子”,揭开一段尘埃落定的历史。《空山》中清冽脆爽的气息进一步与丰厚浓烈的民族文化色彩相融,神话、现实、寓言共存于同一时空的魔幻现实主义元素落地于中国,使我们不仅看见莫言的高密乡,也看见阿来的川西藏区。这个近在我们咫尺的民族,这片与我们的城市接壤的土地,我们走过它、游览它,始终是匆匆过客。对于外来者,如有兴趣真正地它稍作了解,也许只能聆听它的儿子用它的语气和历史讲述的故事。
阅读这本书的时刻,群山似乎又浮现在我眼前,公路与城镇之前,这里是泥土与骡马脚印的世界。如今我们乘着车安逸地进入山川与河谷,也许太过安逸了,还需要一段丰富的跌宕故事,催生面对高山河流的自主思考。
可能你会与我同感:是群山向我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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